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个体工商户:指以个人名义注册,自主经营、承担责任的小型企业主;
2、自由职业者:指没有固定雇主,自主选择工作内容和报酬的人员,如律师、记者、艺术家、翻译等;
3、兼职人员:指在正式工作的同时,还从事其他的工作,以提高收入或丰富生活,如学生、家庭主妇等;
4、临时工:指在公司或单位临时招募的工作人员,以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为目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满足条件:
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的具体范围可能因地区、行业、单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