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通常是去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法定事由需终止的,应向其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市场主体终止。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及未核销;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