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刑事责任最大年龄:
1、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是免予刑事责任的人;
2、年满12周岁,不满足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经最高检核准,可追究刑事责任。
免刑事责任最大年龄相关法律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特殊规定:
1、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
2、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
(1)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
(2)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
(1)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2)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综上所述,真正免于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人重伤,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才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