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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的赔偿权是否可以转让给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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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获得赔偿。然而,是否可以将这个赔偿权转让给律师代为处理呢?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是不能将自己的赔偿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因为赔偿权是一种人身权利,不可转让。即便被害人签署了委托书,将赔偿权转让给代理律师,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被害人需要亲自行使自己的赔偿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有权要求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如果不是因合同关系产生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转让或者承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赔偿权是一种人身权利,不得转让或者被其他财产权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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