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案件被移交至后的程序为: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决定是否向人民起诉。如决定起诉,则人民决定是否受理。人民受理后,则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后审理案件,最终做出判决。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