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大病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肾衰竭);
3、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职工医保报销后并且超过规定的数额后,是可以再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报销条件:
1、大病救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所以申请人必须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2、申请人所患的大病必须符合大病救助保范围内的重疾;
3、申请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必须符合当地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并且申请人身份不同,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四)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