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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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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本着勤俭、必需、严谨、易行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差旅费是指离开本市城区(天柱县城)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包干费等。

二、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办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三、原则上中层或中层以下人员出差应乘坐班车。非特殊情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公司上层领导出差可自行驾驶专车。

四、员工外出开会、学习中包括食宿费的,开会学习期间(不包括途中)不发包干费,乘车途中按正常出差发放。会议、学习费中明确不包括食宿费的,可发放包干费。

五、出差费用实行包干制,原则不超过200/天·人。

六、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报办公室审核后由董事长批准,方可出差。单个领导出差须告知另一领导,并说明地点、事由和天数。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室,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当月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公司领导审批后并附《出差申请表》,方可核销;领导出差返回报销由另一个领导核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办公室按年度统一办理。

七、附:《出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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