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特点如下:
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
2、征收范围广泛;
3、税收负担比较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收入如下: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3、股权投资协议;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