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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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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在向人民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第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第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

一、如果起诉时要附假借条需要哪些材料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债务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已经注销的公司是否可以起诉

不可以。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后,意味着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终止,主体资格灭失后,就无法再以原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也无法作为被告。如果还存在尚未解决的民事纠纷,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具体纠纷的类型,确定起诉的主体和被告。

涉及企业注销登记时,如何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

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主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债权人起诉应提供以下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4、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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