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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计划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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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计划汇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二、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的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及学校落实各项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导向,形成良好的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资助工作计划汇总

  一、基本思路:

  以脱贫攻坚系列为指针,以全国、省市文件依据,聚焦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考核评价导向,坚持资助公开、资助程序公开、资助名单公开、监督服务电话邮箱公开,坚持学生家长满意度和放弃资助调查回访监督制度,坚持“零差错、零投诉、家长满意”工作目标,在精准解读把握、精准制定申请认定条件、精准摸底调查、精准实施认定程序、精准监督审核、精准资金发放、精准资助宣传培训、精准信息平台录入等方面聚焦发力,在资助育人与德育教育、教育教学、资助程序相结合、开展爱心传递品牌活动下功夫,全面贯彻《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对标对表找差距,加强监督抓落实;

  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不漏掉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教育”的庄严承诺。

  二、重点工作

  1、全面学习贯彻《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

  (1)组织学生资助负责人、资助工作者全面学习《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熟知《标准》内容,用《标准》指导工作。

  (2)健全学生资助组织机构按照规范标准,健全学生组织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健全认定组织,明确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3)精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根据《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免学费、免保教费、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社会资助等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区责任人,修订责任人职责要求(10月底前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精准业务培训落实区、街镇教办、学校三级培训制度。区学生资助中心举办学校、幼儿园、教办学生资助专题培训,学校举办班主任、资助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对德育、团队工作者、任课教师传达资助育人标准要求,精准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培训人员,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

  2、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各街道教育办、中小学配齐学生资助各类组织机构和及人员的基础上,划定各项各级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要求,作为履职尽责的依据。

  3、全面加强资助育人,构建全方位资助育人体系

  (1)将资助育人贯穿学校德育、教育教学、学生资助全过程,融入各项计划和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五个优先”。

  (2)开展“爱心传递品牌”活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家庭访问解困、扶贫日送温暖、励志案例征文宣讲等爱心传递活动。

  (3)完善实施奖助学金制度。区教育和体育局继续实施励志奖学金制度,扩大奖励名额,加大奖励力度。

  4、加强宣传工作

  (1)完善学生资助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封信”“两节课”等宣传制度,做到资助、认定程序、受助名单、监督服务电话邮箱“四公开”,确保学生及家长知情权、申请权、参与权、监督权,将资助、认定条件程序入户到家,将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规范等入校上墙。

  (2)积极宣传资助成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宣传资助成果、励志故事等,提高教育美誉度。

  5、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落实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制度,坚持学校、教办、区三级审核、三级调查回访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完善学校考核评价办法等。

  三、主要工作安排8月:

  1、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

  2、制定《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制度。

  9月:

  1、学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

  2、制定报送学生资助计划(含资助宣传、资助育人等),组织学生资助培训、宣传、个人申请、评审认定、公示等;

  3、组织区级、校级业务培训;

  4、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10月:

  1、组织街镇、区学生资助资料审核展评。

  参加街镇审核展评单位: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时间:认定公示前;

  参加区审核展评的单位:抽取各街镇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高中中职、部分区直小学、初中学校。

  2、组织区级审核、汇总、资金申请等。

  3、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举办励志奖学金发放仪式。

  11月:

  资助银行卡信息收集审核、资金发放、助学贷款催款。

  12月:

  1、收集资金落实报告等资料。

  2、开展助学贷款催款工作。

  3、组织学校年度考核,方法为:自评+区复评,区级复评办法:各街镇抽查一处中学、小学、幼儿园。

  20xx年1月:

  1、开展冬季春节送温暖活动。

  2、报送资助工作总结。

资助工作计划汇总

  一、20xx年主要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和“两级公示”制度。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于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经费下拨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按每生每期500元发放。

  3、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核查,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4、做好中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落实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5、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参加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举办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提高审批通过率。

  (3)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贷款的催缴工作,提高履约率。

  6、做好信息处理与上报工作。

  (1)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

  (2)在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3)在中职助学金系统及时更新资助信息。

  (4)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

  2、积极推进资助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内达标。二是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资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在全县建立资助工作QQ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明确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所辖学校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普通高中3-5%、中职5%),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导的责任。

  5、扎实开展上学期资助经费的调研和督查工作。选择4个乡镇和2所普高开展20xx年秋季资助经费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期末义务教育阶段下拨的54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务必落实到学生手中。对普高学校资助等级评定和经费到位情况作重点抽查。为全县资助工作会议的召开提供一手资料。

  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途径。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学校事业收入的4%作资助经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联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种资助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通过清点人数、电话回访、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职学校联合办学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4、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2、拓宽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教育网、媒体专访、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展板、编印宣传单(手册)、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宣传。

  3、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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